我們的立場

“要收的莊稼多,作工的人少。所以,你們當求莊稼的主打發工人出去收祂的莊稼。”(馬太福音9:37-38)

美國福音信義會(ELCA)華人福音事工中心於 2009 年 9 月 16-19 日在加州蒙市(Monterey
Park)舉行一年一度的 「華人教牧及教會同工靈修會」。來自美國各地的五十多位參加者,在會中全體一致通過一項聯合聲明,以回應美國福音信義會全國代表大會於 8 月 21 日通過的「接納及按立同性戀者為牧師」的決議。

該聯合聲明如下:

回應


美國福音信義會(ELCA)通過「接納及按立同性戀者為牧師」的決議
我們不同意這樣的決議。
同性戀者的性傾向或許可能是與生俱來的,不是出於個人的選擇;然而,我們知道,與生
俱來的品質不一定就是對的。在這墮落、敗壞的世界,許多人生下來就有殘疾。
我們生下來都有罪性,喜歡去做犯罪的事。但我們不會因此認為污穢邪惡的行為是應該被
接納的;所以才要去仰賴耶穌基督的拯救和改變。

我們知道,許多同性戀者是在情慾中痛苦掙扎,我們應該關心和幫助他們,但我們不能贊
同這樣的行為,因為:
一. 就《聖經》教導而言:在《聖經》中沒有任何一段經文清楚和直接地贊成同性戀的行
為。所有提及同性戀的經文,都是認為這樣的行為應該禁止,是上帝不容許的。
二. 就神學了解而言:從創造論來看,我們知道起初上帝創造一男一女成立婚姻,那是上帝對婚姻的原本設計;我們不相信上帝對婚姻有另類的設計。因此,我們不能贊成不符合上帝設計的另類婚姻組合。
三. 就社會影響而言:我們知道,父母對子女有重大的影響;父母在家庭中的角色表現是子女的模範。在同性婚姻中,父母角色混淆;下一代必然會變得更混亂和迷失。婚姻絕不是個人的私事,必定直接影響社會。
四. 就教會事工而言:由於華人社會普遍不能接受同性戀行為。美國福音信義會這樣的決定,混淆各地華人對教會的形象,誤會我們信義會的華人教會也同意接納及按立同性戀者擔任牧職,對華人教會事工發展帶來非常負面的影響。

我們是信義宗的教會,我們在本宗派的優良傳統中承受了一項寶貴的遺產:信仰和生活的最高權威是《聖經》—— 不是教皇,不是總主教,不是議會的決定。教會要修改重要法案,必須有清楚而直接的《聖經》經文作依據,否則就是嚴重的錯誤!

除非有人可以根據《聖經》,清楚指證我們對同性戀問題的了解有錯誤,否則我們不會改變立場。馬丁路德當年在沃木斯會議 (Diet of Worms) 中為我們豎立了美好的榜樣,信義宗的教會也因此產生。我們稱為信義宗的教會,我們堅持以《聖經》為信仰生活的最高權威。

此「聯合聲明」的中文版將於電腦網絡公佈,並登載於「號角」月刊。同時傳送給美國眾
華人信義會,台灣信義會,香港信義會,星馬信義會。